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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三通哥”英文名TONY,全名為NGAH NKEM FAVRICE DOUDOU,國籍喀麥隆,重慶西南大學國際教育、工商管理碩士,現任重慶強大凱創(chuàng)專利代理事務所總經理助理、涉外部主管。精通法語、英語、中文、德語,對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及意大利語也非常熟悉,運用自如,精通七國語言,此為第一“通”。
他深耕知識產權行業(yè)多年,熟悉《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等國際及國內知識產權法律法規(guī),在PCT 專利申請、歐盟專利申請、涉外商標申請等涉外知識產權申請及保護方面具有豐富經驗,是客戶及同事眼中的“知識產權一點通”,此為第“二通”。
其多次受邀參加知識產權專題培訓、主題講座。包括重慶老字號協會商標主題講座,兩江新區(qū)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運用、保護培訓會,涪陵工商分局馬德里商標專題培訓,榮昌民營經濟協會商標培訓等常規(guī)培訓;也包括輾轉重慶區(qū)縣進行的雙橋經開區(qū)工商分局、大足區(qū)工商分局、萬盛區(qū)工商分局知識產權培訓等“知識產權宣傳周”專題培訓。
此外,TONY喜愛武術、傳統(tǒng)習俗、茶文化等中國文化,到中國留學6年間,用不到一年的時間熟悉漢語,超過兩年練習武術,會太極、長拳、南拳和氣功;曾代表學校參賽,更拿到過省級金牌......6年過去,他還在嘗試在中國的更多可能,依然是喜歡挑戰(zhàn)、熱愛學習的“正能量中國通”,此為第“三通”。
阿迪達斯“三道杠”商標被判無效
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判決阿迪達斯的三條紋商標無效,原因是該商標由三道平行條紋組成,適用于任何方向。并且該符號不是由一系列有規(guī)律的重復元素構成的圖案符號,而是一種普通的象征符號。
這里的“三道杠”長這個樣子:
阿迪達斯旗下擁有三大系列:運動表現系列performance(三道杠),運動傳統(tǒng)系列originals(三葉草)和運動時尚系列style(圓球型LOGO)。自阿迪達斯誕生伊始,其三道杠這一經典標志已經被使用了70年之久,是世界上最有價值的商標之一。
阿迪達斯對三道杠的使用可以追溯至其誕生之日,一名叫阿道夫·阿迪·達斯勒的德國鞋匠從1926年起開始經商,當時他家里開辦了制造專用輕質跑鞋和足球鞋的工廠。最初的三道杠就是阿道夫·達斯勒(Adolf Dassler)做跑鞋時用來支撐鞋面的三個布條,而阿道夫的哥哥魯道夫·達斯勒(Rudolf Dassler)也加入其中,倆兄弟創(chuàng)業(yè)。
后來很多人穿著阿道夫的運動鞋奪得了奧運會冠軍,那時候還叫Dassler sneakers,因此三條紋被稱為勝利三條紋。1948年由于達斯勒兄弟產生家庭矛盾,達斯勒公司一分為二,哥哥魯道夫做了彪馬(PUMA),弟弟阿道夫做了阿迪斯(adidas)。這之后三條紋設計就變成了adidas的代名詞。
對此上述針對“三道杠”的無效決定,阿迪達斯在德國慕尼黑回應稱,對這一裁決非常失望。不過,他們指出,裁決僅對該商標在有限領域的使用有效,并不影響更為廣泛的保護范圍。失望歸失望,阿迪達斯是有很大的可能對這一決定提起上訴的。
阿迪達斯對三道杠保護的執(zhí)著不是沒有緣由的,要知道,阿迪達斯的三條紋標識的設計過于簡單,如果其他品牌也有類似的設計,那么等市面上出現越來越多的一條紋、二條紋、四條紋等這種條紋設計,屆時阿迪達斯首創(chuàng)且獨有的三條紋標識將越來越不鮮明,進而失去該品牌。
所以,不管國內還是國外,阿迪達斯都對商標保護不遺余力。
2017年2月,阿迪達斯將長期競爭對手彪馬(Puma)告上法庭,起因是一款彪馬足球鞋的兩側使用了“四道杠”設計。
2016年5月,阿迪達斯以侵害“三斜杠商標”、“三條紋商標”、“三葉草商標”的商標專用權為由,將溫州小金蛋公司告上法庭。最終甌海法院當庭判決該公司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并賠償阿迪達斯經濟損失人民幣120萬元。這是阿迪達斯在中國第一起要求適用法定賠償額為上限的商標權糾紛案。
但凡沒有經過商標注冊人許可,擅自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這個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都屬于侵權行為。
總之呢,別抱有僥幸心理去使用與他人品牌相似的商標,就連一家人出生的阿迪達斯和彪馬都頻頻產生侵權訴訟,更別說那些在市場上天生仇人的競爭對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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